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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货商协会日前正式挂牌运行,300多家供货商—— “抱团”对话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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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天平已经严重偏离了方向,处在弱势地位的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矛盾已经表现得异常尖锐,再这样下去,一场大规模的零供矛盾冲突迟早要爆发出来。”6月28日,安徽省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邓修全对目前省城部分零供矛盾处在激化边缘的现状表示极度担忧。邓透露,近几天来,他每天都要接到10多起供货商投诉零售商的案件,内容主要包括货款无故被长期占压,出现诸多不平等交易条款等。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都会以各种名目收取供货商费用,作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10天前,省内300多家供货商“抱团”成立了安徽省供货商协会,希望以此作为与零售商平等对话的平台。■本报记者刘晓虎 

     

供货商成了“唐僧肉” 

    合肥健荣商贸公司总经理陈健一直为他的60多万元货款要不回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据了解,作为一家中小型民营商贸企业,健荣公司已经与省城一家大型连锁超市保持了两年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每年100多万元的代理商品是通过这家超市卖出去的。合作之初,双方都能按照合同准时送货定期结款。但到了今年二月份情况就有所改变,健荣公司每月在该超市二三十万元的货款却拿不到一分。直到昨天,超市方面已经欠了健荣公司60多万元的货款,在陈健每天多次上门催要的情况下才给了5万元。 

    “现在供货商简直成了零售商的‘唐僧肉’。”合肥百货食品供应商联谊会会长郭臻彭告诉记者,按照常理,商场应该以营业利润作为其主要收入,但现在零售商却把从供货商身上收取的各种费用作为收入的大头。据了解,目前零售商的收入主要分为三块,即营业收入、各种费用收入和“推销残次商品收入”。以超市为例,供货商一般以20%左右的差价供货给超市,因此超市的毛利一般维持在10%-20%,但这部分收入还不到超市总收入的1/3。 

    第二部分是超市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目前省城超市收取的费用包括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费、货架费、堆头费、DM费、促销费、塑料袋费等等,最多时费类高达30多种。供货商每年约有30%左右的销售收入要作为各种费用交给超市。 

    超市的第三块费用是供货商最不情愿接受的。超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残次商品积压在仓库,这些商品大都是超市自行采购,或者一些业务关系推销过来的没有及时销售出去的残次商品,超市往往都会在供货商结款期间将这些残次商品强行推销给供货商。一袋市场价只有15元左右的茶叶,超市的推销价为50-100元。如果供货商不愿接受这种强卖行为,他的数万乃至数十万元货款就只能等到下个月才能办理。 

    在渠道为王的时代,零售商提出的种种霸王条款供货商只得咬牙接受。 

    “零供矛盾”惊动中央 

    郭臻彭回忆说,80年代的时候,省城商家与厂家以及供货商之间的关系非常融洽,商家还经常举办一些联谊会邀请供货商和厂家参加,供货商出于礼节也会主动出资赠送一些礼金和礼品。但到了2000年以后,供货商与零售商的关系就完全变味了。 

    郭臻彭介绍说,他同时也经营着一家食品商贸公司,给合肥地区近200家超市数百个品种供货。他现在不得不密切注视着这些超市的一举一动,因为几年前众多超市关门倒闭带来的巨额损失仍让郭心有余悸。2000年,郭臻彭也陷入了侬特佳、亚泰、蓝天三家超市的倒闭漩涡,让他亏了4.3万元,红旗百货的关门也让他损失了3万多元。 

    郭臻彭认为,今后还会有一大批国际超市巨头进入合肥,必将使本地一大批中小超市无法经营下去。这些超市关门必然会给一些供货商带来巨大损失,进场费等众多费用要不回来不说,上万元的货款也会打了水漂,这样也就使得零供之间的矛盾更加趋于紧张。 

    不断升级的零供矛盾已经引起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据了解,目前国务院正在调查数起欠款达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普尔斯马特在全国各大城市开店欠下供货商20亿元货款无法归还,其中欠青岛一家豆腐供应商的货款就达26万元。如果将豆腐一块块地排列起来,能从青岛排到北京。南昌去年曾发生1000多供货商由于要不到货款而与商场对峙的事件,类似的案件在我省也有几起,但规模不大。 

    “零供矛盾”宜疏不宜堵 

    “省零售商委员会是维护零售商权益的,消费者协会是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但目前全省还没有一个专门用来维护供货商权益的机构或组织,这显然是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一面。”安徽省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邓修全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已相继成立了40多个供货商协会,安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得较晚。 

    今年5月26日,经省民政厅批准,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正式获准成立,直属于省商务厅。6月18日,经过一年多的筹建,该协会正式挂牌运行,由53家企业法人发起。成立之初,省内首批有300多家供货商纷纷加入,预计年底,全省将有1000多家供货商入会。 

    邓修全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于协调零供关系非常重视。5月底,商务部、中宣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了《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将“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行为”作为此次六项打击活动的主要内容。 

    6月2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委向全国零售企业、商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发出《零销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要求零供双方以互利、互惠、多赢为目标,建立合理的契约关系,不搞“霸王条款”,不歧视适宜进场的小规模供货商,合作程序透明公正等等。据了解,该讨论稿已5次易稿,最后定稿将会把11部委《通知》的有关内容融入其内后正式向社会发布。 

    邓修全表示,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将有力保障我省零售商与供货商各自的合法权益,也更加体现供货商通过组织形式,可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可以说,我省供货商“抱团”后,将会在一个公平合理的平台上与零售商对话,最终缓解目前我省零供矛盾日趋紧张的形势。 

    邓修全认为,零供之间应该是鱼和水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因此,对于目前零供之间存在的分歧应该采取疏导和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否则双方都会有很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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